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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师范附属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
作者:佚名    公开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3-30
泰安师范附属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
20051219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)
 
为了加强学校管理,严格工作纪律,严肃工作秩序,特制订教职工出勤制度。
一、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,按时上课,按时工作,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。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。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。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,正确处理个人和工作的关系,顾全大局,努力做到出满勤、干满点、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岗位责任的完成。
二、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各级部主任、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,每周统计一次,每周五下班前级部考勤情况报教导处,部门报学校办公室。 
三、请假制度
1.申请:教师职工因故需要请假时,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。认真填写请假条,被批准后,需交待安排好工作,方可休假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时,要及时委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。
2.批准:请假半天教师由级部主任批准,行政教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,请假一天以上(含一天)三天以内教师经级部主任、教导主任同意后由分管校长批准。行政教辅人员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。请假三天以上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。中层以上干部请假要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。
3.销假:教职工休假结束,要办理销假手续。返校上班当日找准假者销假。
4.因病请假需持指定医院证明,急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,可先临时告知学校,再办理补假手续。
5.对不经批准擅自离校或不到校者,按旷工处理。
6.请假手续行政教辅要及时交办公室,教师要及时交教导处。
四、离岗制度
教师、职工确有急事离校处理,学校允许每月教师可离岗五次(每次不超1.5小时)。离岗五次以内,仍按出勤(办理公务不统计在内)。
1、需临时离岗,无论公务、私事均需填写离岗条。教职工离岗需级部主任(或部门负责人)批准,中层干部需分管校长批准,校级领导因公外出半天以内,要告知办公室,半天以上要经主要负责人批准。。
2、离岗时需将离岗条交学校保卫处,保卫处负责做好登记后于当日将离岗条交办公室统计、保存。
3、离岗时间长或每月离岗超过5次,均需正式办理请假手续。
五、 出勤的奖惩办法
1.对出满勤的教职工,每月发放考勤奖100元。
2.为了鼓励教职工业务进修,凡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业务的请假,不扣发考勤奖。
3.无论病、事假均从半天开始累计,每月统计一次,迟到、早退一次扣考勤奖10元。
4.学校的重大活动,如升旗仪式、政治学习等,迟到一次扣5元,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0元。
5、教职工结婚、丧葬假,不扣发考勤奖。
6、旷工者,扣除当月工作量工资和考勤奖;旷工一周以上的另作行政处理。旷会一次扣20元,迟到、早退扣10元。
7、无论何种原因(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请假),假期累计满10天(含10天),绩效工资按下调50%60天以上(不含60天),扣发绩效工资。病假连续累计满10天,扣1/4绩效工资;病假连续累计满30天,扣1/2绩效工资;病假连续累计满60天,事假连续超过一个月的,不发绩效工资。
8、病、事假相应扣职务工资和奖励工资。
9、出勤情况列入师德考核、评优选模、职称评聘的主要内容。
公开录入:及时雨    责任编辑:及时雨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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