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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师范附属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
作者:佚名    公开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3-30

泰安师范附属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

 
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,促进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,表彰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主任,树立榜样,建设良好的班风以推动校风建设,特制定本评选办法。

一、评选条件

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班主任工作,热爱学生,尊重学生,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严于律己,为人师表,深得家长的信任,深得学生的爱戴。

⒉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活、学习及文明行为习惯,遵章守纪,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,在班集体建设及各项活动中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依法从教,依法治班,形成优良的班风和学风。

⒊认真学习、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,积极探索,认真实践,勤于思考,善于总结,积极参与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。

⒋讲究班主任工作的艺术,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,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,善于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,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。

⒌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,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。

⒍正确运用教育机智,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以及重大事故的应变能力。

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:

⑴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;

⑵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;

⑶利用职务之便让学生家长办私事,有违师德形象的;

⑷擅自向学生推荐、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,有乱收费现象的;

⑸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班主任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的,无故不交班主任工作计划、总结的。

二、申报办法

由班主任个人根据自身工作情况,参照评选条件,向级部提出申请,由级部初评审批后,每个级部推荐班主任总数的30%参加学校评选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⒈评选分级部初评、学校复评、量化成绩统计和成绩汇总四个阶段进行。

⑴级部初评:所有提出申请的班主任在级部内述职,本级部全体教师民主评议,推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班主任候选人,将名单上报学校办公室。

⑵学校复评: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(由校级领导、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),所有级部推荐的候选人在全校进行述职,然后进行民主评议。

⑶量化成绩统计:教导处、大队部和总务处统计各班工作综合考核成绩。(见附表)

⑷成绩汇总:将学校复评和量化成绩结果予以统计,确定出10名班主任作为本学年的优秀班主任,予以表彰奖励。

⒉学校评选采用班级工作综合考核成绩(即“各班各科期末考试成绩”、“素质发展报告单评选结果”、“一日常规检查量化成绩”和“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评选结果”)、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和评选领导小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,其中班级工作综合考核占40%,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占30%,评选领导小组民主评议占30%

四、奖励办法

⒈对校级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

⒉学校将优秀班主任材料存档备案;

⒊校级优秀班主任作为推荐区、市及以上级别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。

 

 

泰安师范附属学校     

20077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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